{{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2837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旨案獎學金之學生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 住民學生獎學金。
(三)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 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二)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三)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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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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