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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115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推動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41448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暨閩東語文師資,提高教學品質,落實閩南語、客語文及閩東語文之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15年度預計辦理4梯次閩南語文、客語文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課程(詳參附件1),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100名,培訓時數閩南語文及客語文為36小時,閩東語文為44小時。

報名資格如下:
(一)年齡:年滿20歲者。
(二)閩南語文:具備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之證書或成績單證明。
(三)客語文:具備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之證書或成績單證明。
(四)閩東語文:具備閩東語文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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