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本基金係培育清寒學子教育獎助,其頒發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每學期各年級頒發三名,第一名新台幣(以下同)壹萬元,第二名捌千元,第三名陸千元。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提出申請文件,送校方及本校友會共同審查。
1.最近年度經列冊為低收入戶之家庭,並提供證明文件。
2.在校近期各學習領域,平均學習成績達80分(含)以上。
3.無不良在校學習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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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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