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3年3月1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30000016號函辦理。
二、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為主要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
(三)申請名額: 1、學生人數50人以下學校:1名。 2、學生人數51人~135人學校:2名。 3、學生人數136人以上學校:112學年度全校學生總人數 之1.5%。、倘全縣申請未滿額,有需求學校可增加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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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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