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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公告彙整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領域學期成績不及格補行評量實施方式及時程公告

{{ $t('FEZ002') }} 教務處|

里港國中111學年度第2學期領域學期成績不及格補行評量

實施方式及時程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本校『學生成績評量辦法』,學生修業期滿,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者,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二、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考實施原則」及本校「學期成績評量結果未達丙等補考實施辦法」,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未達丙等的學生,將以多元評量方式辦理補考。補考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以六十分計算,補考成績未達六十分者,與原始成績相較擇優採計,補考後的成績將取代學期領域不及格科目成績。

三、實施方式

112/8/29(二)

返校日發學生『補考通知單』(通知單上會標示需要補考之科目)。

112/8/30(三)

112/9/5(二)

  • 本次補行評量分科目進行多元評量,
  •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四科由導師協助轉發給班上學生應補考科目學習單。學生須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作答,於一週的補考期限內完成,並繳交給導師。
  • 歷史、地理、公民三科由社會科老師另行實施補考。
  • 藝文、健體、綜合、科技等四領域各科,請需補考的學生自行找上學期授課教師補考。
  • 所有科目補考須於一週內完成,未完成者視同放棄,不再另實施補考。有特殊情形者,需先向教務處申請延長補考時限。

112/9/19(二)

發補考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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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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