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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9529A號令訂定發布。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9529B號函辦理。
二、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1-03|

{{ $t('FEZ005') }}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