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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升學資訊

轉知教育部『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宣導』。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00080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
三、 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四、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第四學習階段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為命題依據,題型以單一選擇題為主,強化素養導向之試題設計,計分方式維持三等級制;有關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表現描述與參考試題本,臺師大心測中心業於108年8月30日公告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學生、家長及教師可逕行參閱。
五、 綜上,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仍維持「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學生作答,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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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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