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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獎助學金

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校內受理申請收件自即日起學業優秀獎學金至3/10(五)截止,才藝優秀獎學金至4/10(一)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 旨案獎學金之學生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已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同學,可同時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
三、 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填妥申請表件依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 111學年度本縣核配名額為國小199名、國中99名及高中14名;國中小之送件人數依各校111學年定期公務報表填報原住民學生人數計算:
        國中:未滿15人學校可送件數1件,每滿15位原住民學生可送件數1件累進計算,送件數上限10件。
2、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所備文件如下:
       (1)申請名冊(請逐級用印),電子檔寄至承辦學校suming1008@crps.ptc.edu.tw,檔名標示「OO學校_申請原民學業優秀獎學金」。
       (2)申請書。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須蓋關防、各科成績須列分數)。
3、 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備齊前述應備文件,郵寄至本縣春日國小(94249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14號),信封註明「OO學校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
原住民學業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2、 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所備文件如下:
(1)申請合格名冊(請逐級用印)。
(2)申請書。
(3)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4)需檢附111年4月16日至112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團體獎前三名獲獎等證明文件影本。
(5)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3、 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填妥相關申請資料,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所有資料郵寄至本縣春日國小(94249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14號),信封請註明「OO學校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才藝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五、如仍有疑問請洽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8;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7。
六、檢附旨案「實施計畫」、「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申請書、申請名冊及可送件數列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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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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