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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獎助學金

『蔡江來先生清寒獎助學金』(每校一個名額,故教務處將只收第一位完整繳件者。),校內申請收件至111.03.15(二)放學前止。

{{ $t('FEZ002') }} 教務處|

屏 榮 中 學 創 辦 人 蔡 江 來 先 生 清 寒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辦 法 

一、 目 的 : 照 顧 縣 內 在 學 國 中 清 寒 學 生 , 獎 勵 學 生 努 力 上 進 , 成 為 品 學 兼 優 、 樂 觀 進 取 青 年 。 

二、 獎 助 學 金 來 源 : 由 屏 榮 中 學 一 蔡 氏 家 族 提 供 本 團 獎 助 學 金 。 

三、 獎 助 名 額 : 以 基 金 每 年 孳 息 作 為 獎 助 學 金 , 本 年 度 預 計 申 請 名 額 二 十 名 , 每 校 限 申 請 乙 名 。 

四 、 每 名 金 額 : 每 名 新 台 帑 壹 仟 元 , 審 查 通 過 後 一 次 發 放 。

五 、 申 請 日 期 : 即 日 起 至 3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前 止 。 

六、 申 請 資 格 : 凡 在 屏 東 縣 設 立 戶 籍 六 個 月 以 上 , 家 境 清 寒 國 中 學 業 成 績 八 十 分 以 上 , 體 育 成 績 七 十 五 分 以 上 , 未 在 其 他 單 位 領 取 獎 學 金 者 , 均 可 檢 附 申 請 書 (k 口 附 件 ) , 含 前 學 期 成 績 單 、 清 寒 證 明 可 由 導 師 簽 章 ,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申 請 。 

七 、 申 請 手 續 : 由 救 國 團 屏 東 縣 團 委 會 函 發 各 國 中 張 貼 公 告 , 申 請 人 檢 具 有 關 證 件 向 就 讀 學 校 登 記 後 彙 整 送 本 會 審 查 , 個 人 申 請 概 不 受 理 , 審 查 通 過 後 逕 函 各 就 讀 學 校 通 知 申 請 人 領 取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3-08|

{{ $t('FEZ005') }}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