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報名日期:
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方式:
採現場親自報名(恕不接受委託或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
三、報名費:無
四、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一)地址:屏東縣里港鄉里中路10號。
(二)電話:(08)7752029#15或30。
(三)交通與地理位置:請至本校網站查詢。
五、甄試地點:本校輔導室。
六、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特教學生助理員(以下簡稱助理員)1名:
◎協助對象為本校1名七年級特殊生,服務時間為每日6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與狀況調整。
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擔任特教學生生活輔導工作,包括:
協助處理特教學生生活自理與作息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協助處理學生行為問題及穩定學生情緒。
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
錄取後,聘用日期為報到日起至116年元月20日止,聘期原則上為1學期,但若因屏東縣政府之行政措施,必須解僱助理員時,應即無條件接受本校終止僱用契約。
僱用薪資:每小時支薪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整;採按月給付,依實際工作時數計支。
註:錄取人員之應聘簽約及聘期、待遇等有關事項,概依相關規定辦理,錄取人員不得提出異議。
七、應徵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人員,具有服務身心障礙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一)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請以A4影印)。
(四) 相關經歷證明。
九、甄選方式:
採書面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錄取公告:
錄取名單於115年8月28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路上公告,錄取者應於錄取公告次日(上班日)上午10時前攜帶印章、良民證、郵局帳戶影本,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完成報到手續,未到者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25|
{{ $t('FEZ005') }}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