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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最新消息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助理員甄選公告

{{ $t('FEZ002') }} 輔導室|

一、報名日期:

115828(星期五)9時至12時。

二、報名方式:

採現場親自報名(恕不接受委託或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

三、報名費:無

四、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一)地址:屏東縣里港鄉里中路10號。

(二)電話:(08)7752029#1530

(三)交通與地理位置:請至本校網站查詢。

 

五、甄試地點:本校輔導室。

 

六、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1. 特教學生助理員(以下簡稱助理員)1:

    ◎協助對象為本校1名七年級特殊生,服務時間為每日6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與狀況調整。

  2. 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擔任特教學生生活輔導工作,包括:

  3. 協助處理特教學生生活自理與作息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4. 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5. 協助處理學生行為問題及穩定學生情緒。

  6. 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

  7. 錄取後,聘用日期為報到日起至116年元月20日止,聘期原則上為1學期,但若因屏東縣政府之行政措施,必須解僱助理員時,應即無條件接受本校終止僱用契約。

  8. 僱用薪資:每小時支薪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整;採按月給付,依實際工作時數計支。

    註:錄取人員之應聘簽約及聘期、待遇等有關事項,概依相關規定辦理,錄取人員不得提出異議。

七、應徵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人員,具有服務身心障礙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一)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

  1.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2.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請以A4影印)。

  3.  (相關經歷證明。

九、甄選方式:

採書面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錄取公告:

錄取名單於115828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路上公告,錄取者應於錄取公告次日(上班日)上午10時前攜帶印章、良民證、郵局帳戶影本,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完成報到手續,未到者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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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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