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1.依《學校衛生法》與《菸害防制法》規定,各級學校室內外全面禁菸、依法不得吸菸或使用電子煙等新興菸品、違規者及供應菸品者將面臨罰鍰。
2.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各級學校校園(含室內與室外)全面禁止吸菸。違規吸菸者將由衛生局開罰,處新臺幣 2,000元至10,000元 罰鍰。
校園違規抽菸的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 一般民眾與成人學生:在校內吸菸被查獲或檢舉,依法直接開罰新臺幣 2,000元~10,000元。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給予未滿十八歲者。 違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 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3.請進入校園之親師生注意校園規範,經查獲得以現場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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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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