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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4學年度本校『藍萬順先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校內收件至6/10(三)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1. 設置緣起與目的:

    本鄉士紳藍萬順先生熱心地方教育,念學區中子弟在校求學,亟須提拔獎掖,特獨自捐獻新臺幣五十萬元,寄存銀行,作為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茲為公允並符合藍先生之本旨,特訂定本辦法。

  2. 獎學金項目與金額:領域均衡發展獎與特殊才能獎僅能擇一申請

()領域均衡發展獎學金:領域均衡發展,學行優秀者,每年級擇優3,得從缺,每名2000元。

()特殊才能獎學金:在體育、科學、美術、音樂、舞蹈等競賽表現優異者,同一競賽項目若含團體組與個人組成績,僅能擇一申請。

1.個人組獎學金:成績第1~31200元,第4~6800元,酌予錄取若干名。

2.團體組獎學金:限該項比賽有8隊以上報名。成績第1~3名,每人600元;第4~6名,每人400元。

  1. 申請資格:凡本校在籍學生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得申請之。

()領域均衡發展獎學金部份:

1.前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均達八十五分以上者。

2.未受學校警告以上處分或不良紀錄者(含銷過完畢)

  ()特殊才能獎學金部份:

1.參加全國比賽獲得前六名者(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項目規定為準或經縣市初賽後代表屏東縣參賽)

2.未受學校警告以上處分或不良紀錄者(含銷過完畢)

3.本項須經導師或該項目教練、指導老師推薦,成績採自去年61日起至今年531日止。

4.請檢附秩序冊或賽程表及參賽名單、獎狀。

  1. 申請時間:每年61日至6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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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9|

{{ $t('FEZ005') }}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