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請申請教師務必詳閱附件2「作業要點」第九點,自行備妥相關資料,填寫附件6「申請表」後,於115年4月16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影本送交人事室,逾時或資料不全致不及送積分審查者,請申請人自負相關責任(所有影本均須切結與正本相符)。
二、符合旨案作業要點(如附件2)第六點規定之教師,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起至115年4月20日(星期一)止,自行上網填報資料(http://tas.kh.edu.tw)。
三、申請表請以「A3」列印。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9|
{{ $t('FEZ005') }}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