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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屏東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3/14(五),本校有7個名額,額滿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本縣國中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出具證明。

三、申請資格: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無記過以上紀錄。

3、前一學期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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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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