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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里港國中

最新消息

本校『藍萬順先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校內收件至5/31(五)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 設置緣起與目的:

本鄉士紳藍萬順先生熱心地方教育,念學區中子弟在校求學,亟須提拔獎掖,特獨自捐獻新臺幣五十萬元,寄存銀行,作為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茲為公允並符合藍先生之本旨,特訂定本辦法。

  • 獎學金項目與金額:領域均衡發展獎與特殊才能獎僅能擇一申請

(一)領域均衡發展獎學金:領域均衡發展,學行優秀者,每年級擇優3名,得從缺,每名300元。

(二)特殊才能獎學金:在體育、科學、美術、音樂、舞蹈等競賽表現優異者,同一競賽項目若含團體組與個人組成績,僅能擇一申請。

1.個人組獎學金:成績第1~3名500元,第4~6名300元,酌予錄取若干名

2.團體組獎學金:限該項比賽有8隊以上報名,並依參賽隊伍人數給獎。

(1)1~5人者,每人給予獎金300元

(2)6~10人者,每人給予獎金200元

(3)11人以上者,每人給予獎金100元

  • 申請資格:凡本校在籍學生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得申請之。

(一)領域均衡發展獎學金部份:

1.前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均達九十分以上者。

2.未受學校警告以上處分或不良紀錄者。

  (二)特殊才能獎學金部份:

1.參加全國比賽獲得前六名者(依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項目規定為準或經縣市初賽後代表屏東縣參賽),競賽名次對應表如附表一。

2.未受學校警告以上處分或不良紀錄者(含銷過完畢)。

3.本項須經導師或該項目教練、指導老師推薦,成績採自去年6月1日起至今年5月31日止。

        4.請檢附秩序冊或賽程表及參賽名單、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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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24|

{{ $t('FEZ005')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