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收件日期: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和平國民小學教務處。
參加辦法:未依下列規定不予評選
一、紙本作品:A4大小,卡片以平面且單面呈現為主(背面貼報名表)。
二、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紙上,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
並呈現文字表達於作品上。(若有浮貼材料,僅限於影印紙80磅一層以內的厚
度,不得黏貼市售成品或以電腦輸出。)
三、請各校將報名表【附件一】黏貼於卡片背面右下方,勿用釘書機裝訂。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請務必校對正確,作品正面不得署名,送件內容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
四、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請填無。
五、本創作比賽為個人作品,每人限投一件,不得抄襲他人作品。
**有意參加的同學請於112.7.11(二)之前將作品送至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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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27|
{{ $t('FEZ005') }}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