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8月5日屏府教特字第10929615400號函學校制定學生校服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二、依據屏東縣里港國中服裝儀容會決議事項辦理。
三、本校制服款式變更案,經111年12月學生制服之師生投票結果、112年1月19日校務會議提案通過,新式校服款式、規
格請參閱附件。
四、實施期程:自111學年度入學之七年級生逐年實施。自實施日起,舊生可依其意願選擇購置新式制服。
樣式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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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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