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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請參閱。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府111年3月16日屏府勞動資字第11110485500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係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11年1 月18日施行,其中第15條原定「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 及陪產假」,爰配合修正。另鑒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爰依該法第6條規定增訂第8 點第3款。其餘部分文字酌作修正,以使文義更臻明確。 
三、「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亦放置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網站(https://reurl.cc/Npm4zn)供參,請自行運用以維護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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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22|

{{ $t('FEZ005')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