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 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國民小學教 師自行報名,核予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 並協助課務調整或安排行政職務代理人。 (二)薦派教師: 1、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公立國民中學, 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 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 2、請貴校於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前,將薦派名單(如 附件1)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掃描檔傳送承辦人信箱 (a330137@oa.pthg.gov.tw),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 名。 3、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 大學彙整後函送本府。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9-30|
{{ $t('FEZ005') }} 36|